本公司董事会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一九九六年度公司股东大会以及需要提交大会审议并表决的全部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时间地点:
    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周六)上午九时,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天津市北辰区引河南道)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并表决一九九六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总经理业务报告。
    (2)审议并表决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并表决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一九九六年度分红予案。
    经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总额为14842020.24元,净利润为12762517.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8071.60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2900588.8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76251.73元,提取9%公益金1148626.55元,未分配利润为10475710.57元,按一九九六年度报告期内的69378100股计算,拟采取送红股之分红方式,向报告期内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股1.5股,即以1997年3月10日每10股分得8股除权后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0.833股红股,共派发10406715.00元,余额一并作为一九九七年未分配利润。
    (4)审议并表决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其它议案。
    三、出席会议资格:
    (1)截止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人出席。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受公众股东委托的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以及个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传真件在公司证券部登记。
    (4)公司证券部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至三十日办公时间接待办理上述登记手续并发给会议出席证。股东和代表人凭会议出席证出席会议。
    (5)登记地点为天津市北辰区引河南道天津美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26397991
    公司传真:(022)26392950
    公司邮编:300400
    五、其它:
    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天津美纶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