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长刘惠文先生主持了会议。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决议公告如下:
    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