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8月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委托他人1名,董事长刘惠文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高级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通过了公司中期分红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