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泰达中心酒店”召开。 全 体董事参加了会议。通过提名和表决,做出相关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 推举刘惠文先生任董事长,孟群先生任副董事长;
    二、 聘请周立先生任总经理;
    三、 聘请王平芬女士任董事会秘书;
    四、 聘请张炳涛、张永祜、李广益先生为副总经理。张伟力先生任总工程师,
    贝瑞臣先生任财务负责人;
    五、 聘请董光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顾问;
    六、 聘请王福来先生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七、 聘请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顾问、 北京市金诚律师 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
    八、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筹建战略、审计、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