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4月5日在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5名,委托他人1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 董事长刘惠文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本公司转让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事宜公告如下:
    面对中国加入WTO后国内市场国际化的竞争环境, 结合公司自身的资源优势,为 进一步实施向生态环保领域的战略转移,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与侨兴环球电话 有限公司2002年4月4日共同签署的《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此次本公司共转让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的股权(原始出资额7500 万元人 民币),转让价格为公司原始出资额的145%,总价值为10875万元人民币 , 直接获利 3125万元人民币。该股权转让后,公司将继续持有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 % 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产业发展战略调整需求,可以有 效地集中公司现有资源发展生态环保产业, 对于今后新事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推动 作用。
    特此公告。
    
2002年4月9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