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公司董事会委托,现将经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九五年度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1)九五年度每股分红率为15%。
    (2)根据公司股票上市的进度安排,九五年度分红暂不办理。待公司股票含权上市后的适当时机、适当方式分红。
    (3)法人股分红从九六年八月一日起,由公司财务部办理手续。
    
天津美纶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