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18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派息方案为:以200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5154925股为基数, 每 10股派发1.60元人民币(含税),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28元人 民币现金;现以2001年3月13日配股后的总股本300279580股为基数,实际每10股派 发1.41元人民币(含税),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为每10股派发1.13元人民币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15日,除息日为2001年6月18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圳证 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泰达股份”的股东。
    四、派息办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 户。国有股、法人股、高管股及未托管的社会公众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若投资者在2001年6月18日办理了“泰达股份”的转托管手续,其股息仍在 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事项
    1、咨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南道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咨询电话:022-26828217 022-26397995-3183
    咨询传真:022-26392950 022-26828217
    3、咨询人:王平芬女士、尚志先生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