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31日,公司接中国证监会通知,公司上报中国证监会的定向增发方案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未来的六个月内不再提出定向增发的申请。
    公司与天津开发区财政局就《滨海大桥及绿化资产回购合同》的内容已基本达成一致,但天津开发区财政局尚须履行报批手续后才能签署,同时相关议案有待提交董事会审议。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6月1日上午9:30复牌交易。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