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4月4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的通知,截止4月4日收盘,泰达集团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再次出售本公司A股股份14,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5%,平均价格15.576元。
    泰达集团在继2007年2月9日减持本公司A股22,800,000股后,尚持有本公司股份369,536,440股,其中:限售股286,938,329股(尚处于限售期)、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增持部分剩余82,598,1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06% 。截至4月4日收盘,泰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55,286,440股,其中:限售股286,938,329股、流通股68,348,11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71%。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出售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