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06]421号),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于近期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该限额有效期至2007年11月底,该次融资由中信实业银行负责主承销,利率由市场招标确定。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