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6日在泰达集团召开。参加会议的监 事5人,实到5人。监事会召集人王颖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法定程序和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 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基金列支渠道调整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2000年度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广大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 行职责,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两次股权 转让虽为关联交易,但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现有违纪违法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