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1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1月24日—2005年11月28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38名,代表股份427563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7%。
    其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代表人3名,代表股份425547116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4.51%,占公司总股份的40.38%。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人3779名,代表股份327604116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67.847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20名,代表股份128826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股份总数0.2668%;社会公众股通过征集投票权方式委托董事会进行表决的股东15名,代表股份72825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0.1508%;通过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3744名,代表股份325587591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股份总数67.4296%。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赞成比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例(%) 全体股东 755926983 745356029 10438618 132336 98.6016 流通股股东 327604116 320655602 6816178 132336 97.8790 非流通股股东 428322867 424700427 3622440 0 99.154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投票情况 1 杨松霞 3378960 同意 同意 2 江 军 2689959 同意 3 任 萍 1287500 同意 4 叶 英 1127611 同意 5 邹松林 1022735 同意 6 唐 良 1017105 同意 7 刘梅英 1000046 同意 8 黄晓白 996000 同意 9 姜玉芹 980000 同意 10 傅 强 953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韩炳生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规范意见》、《网络投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