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30日以传真方式向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发出通知,将于200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2004年度(暨第五届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后,9名当选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在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本次会议,无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情况。本公司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刘惠文先生主持,会议通过提名和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刘惠文先生任董事长,任期三年;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孟群先生任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3、经当选董事长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请吴树桐先生任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附:吴树桐先生,34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天津市工贸公司期货部业务经理、天津天达信息港电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投资发展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4、经当选董事长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请谢剑琳女士任董事会秘书;
    5、经当选总经理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请李广益先生、谢剑琳女士任副总经理(简历附后),聘请贝瑞臣先生任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公司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推选程序合法。以上高管人员任期三年。
    附:李广益先生:41岁,大学本科学历,群众,助理工程师,历任天津开发区信息咨询中心信息部主任、天津开发区泰达实业公司副经理、中奥体育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无兼职情况。
    谢剑琳女士:4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兰州大学经济系讲师、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任天津市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
    贝瑞臣先生:56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经济师,历任天津市纺织局化纤公司劳资科科长、本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天津泰达生态园林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6、经当选总经理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请董光先生任公司高级管理顾问;
    7、经当选总经理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请杨月明先生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8、经当选总经理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请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顾问;
    9、经当选总经理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请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
    10、经当选董事长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刘惠文、孟群、吴树桐、沈福章和罗永泰。主任委员由当选董事长刘惠文先生担任。
    11、经当选董事长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下列三名董事组成:孟群、涂光备和罗永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罗永泰先生担任。
    12、经当选董事长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下列三名董事组成:许育才、沈福章和罗永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沈福章先生担任。
    13、经当选董事长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下列三名董事组成:邢吉海、沈福章和涂光备。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涂光备先生担任。
    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当选董事长提名,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请尚志先生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附:尚志先生,27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职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无兼职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以上备查文件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5月14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提名,聘请吴树桐先生任总经理、李广益先生和谢剑琳女士任副总经理和贝瑞臣先生任财务负责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同意董事会聘请吴树桐先生任总经理、李广益先生和谢剑琳女士任副总经理和贝瑞臣先生任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涂光备、沈福章、罗永泰    200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