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4月26日上午九点在“天津金禧大酒店(原天津大酒店)”召开此次股东大会,会期壹天。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方案。
    5、审议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草案)。
    6、听取“关于引进境外基金,搞公司主体合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7、审查确认变更公司一名董事事宜。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5年4月25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0万股以上(含10万股),个人股5万股以上(含5万股)的股东。(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权利)。
    3、持股数不足上述要求的股东,可自行组合,协商推举一名代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参会代表请持身份证,持股凭证(影印件)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出席证。
    2、登记时间:1995年4月10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外地股东可在会议当天在会议签到处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天津美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开会地点:天津金禧大酒店(原天津大酒店)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二号。
    四、其他事项:
    1、凡准备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于1995年4月10日前将“参会代表回执”通过传真或通信方式,寄到本公司证券部,以便安排。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3、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南道
    邮编:300400 电话:(022)6397991 传真:(022)6392950
    联系人:李青 崔锡钺
    
天津美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