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审字[2006]第6105-1 号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并于2006 年4 月5日签发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审字[2006]第610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列示于本函附件所附的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年度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05 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
    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0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本函仅作为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上市公司2005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池生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欣红
    2006 年4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