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于2006 年2 月28 日召开的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作出了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业绩考核、股权激励以及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进行追加对价安排的特别承诺,现将该特别承诺事项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50,961.64万元,较2004年度净利润增长了21.11%,超过了2005年度的目标利润值50,493.60万元,符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2005年度对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2005年度没有触发追加对价安排的条件。
    根据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安排,珠海格力集团公司将按照承诺向公司管理层出售713万股股份,每股股份的出售价格为5.07元(2005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公司六届十五董事会制定了《2005年度激励股权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