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2月28日下午2:00
    4、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2月24日-2006年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2月24日-2006年2月28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2月24日上午9:30至2006年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6号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江洪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04名,代表股份473,280,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8.15%。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01名,代表股份149,280,606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0.11%。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名,代表股份349,954,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18%。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324,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34 %;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名,代表股份25,954,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4%,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2.19%。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2,550,212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1.2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874名,代表股份123,325,987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57.92%。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会议的议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于2005年12月23日在巨潮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刊登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五、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71,763,3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反对票1,458,96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弃权票58,32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147,763,32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反对票1,458,965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弃权票58,32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3、表决结果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3,280,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15%,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49,280,606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类别 代表股份数(股) 赞成股数(股)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全体股东 473,280,606 471,763,321 99.67 1,458,965 0.31 58,320 0.02 流通股股东 149,280,606 147,763,321 98.98 1,458,965 0.98 58,320 0.04
    4、参与投票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投票方式 表决结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10,629,477 网络 同意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9,969,946 现场 同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9,724,570 网络 同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9,594,333 网络 同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9,010,154 网络 同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8,454,218 网络 同意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7,205,219 网络 同意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6,913,100 网络 同意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825,168 网络 同意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5,578,544 网络 同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春璞
    3、结论性意见:
    格力电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规范意见》、《网络投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O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