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2月17日,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第二大股东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的通知,两家股东用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的手续。两家公司所持有的其余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