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力电器)董事会受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于2005年12月23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通过走访投资者、网上路演、咨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投资者通过沟通明确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沟通结果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权分置说明书,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月5日复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5年12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或刊登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