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5年3月29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6,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3.04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4月7日,除息日为2005年4月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截止到2005年4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格力电器"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4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法人股和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未办理托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在办理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6号
    咨询联系人:刘兴浩
    咨询电话:0756 8668416
    传 真:0756 862258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