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于2004年9月11日在本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持有的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70%股权,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75%股权,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70%股权,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以现金收购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持有的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70%股权,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75%股权,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70%股权,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80%股权,收购价格按上述四家公司2004年3月31日经评估确定的净资产值为基准,收购价款总计为人民币148,405,703.02元。其中: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70%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2,531,444.06元。
    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75%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
    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70%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3,505,746.46元。
    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80%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368,512.50元。
    详细内容参见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04-15号。
    二、定于2004年10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通知如下:
    1、召开时间:200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珠海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关于收购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持有的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70%股权,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75%股权,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70%股权,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04-15。
    (2)、《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04-12号。
    4、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9月27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报到手续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帐户代码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代码和授权委托书)于2004年10月14日下午3:00前传真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兴浩
    联系电话:0756—8614883-2416,8668416
    联系传真:0756—862258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1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