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4月1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九洲支行存1亿元一年期定期存款,2003年9月中旬发现该项存款被挪用并报了案。
    珠海市检察院审理了此案,据查,九洲支行的行长等人涉嫌伪造本公司印鉴与签字挪用该项存款,涉案资金、资产已被冻结,所有七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拘捕,犯罪嫌疑人中没有本公司人员,本公司没有任何责任。
    本公司的经营一切正常,该案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