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于1997年9月22 日在本公司举 行。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及股东共24人出席了大会,代表10,804, 300 股,占总股份的72.02%,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大会决议有效。
    经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996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9,068,973.53元,加上1995年未分配利润56, 896 ,346.27元,共计205,965,319.80元未分配。现按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10元现金进行分红,余55,965,319.80 元转入任意盈 余公积金。以上方案需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