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七次监事会于2001年3月14 日在本公司召开。 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
    1、本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严格规范运作, 依法 经营,决策科学、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2001年建立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整编公司的财务制度。董 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00年实施了配股方案, 配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 一致,投入进度比原计划慢,我会认为董事会关于配股项目进度的说明属实。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 没有损害部分股 东的权益,也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2001年度财务报告》。
    三、《2001年年度报告》及《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