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及五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将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变更监事的议案提交于2001年9 月 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这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为此 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10月10日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如下:
    1.召开时间:2001年10月10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珠海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变更、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变更监事的议案
    第(1)(2)项议案详细内容见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3) 项议案详细内容 见五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决议公告于2001年9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4.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9月27日收市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报到手续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帐户代码卡或法人单位证明( 委托人持本 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代码和授权委托书)于2001年10月10日上午9∶00到本公司办 理出席会议手续。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宿食自理。
    (2)联系人:刘兴浩
    联系电话:0756—8614883-2416
    联系传真:0756—862258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