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监事会于2001年8月6日在本公司召开。应 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严格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董事、 经理执行公 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公司2000年实施了配股方案, 配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 一致,投入进度比原计划慢,我会认为董事会关于配股项目进度的说明属实。
    四、制定的《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 核算管理制度》合法。
    五、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59万元合法,依据充分, 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