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收到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的通知,截止2007年6月11日,格力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9,276,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格力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00,000股,相继经过2006年3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7月公司实施2005年分红方案,2007年3月格力集团偿还代垫股份以及2007年5月格力集团出售有限售股份后持有本公司股份239,501,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4%,其中40,270,500股于2007年3月29日已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减持后格力集团尚持有本公司股份230,225,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其中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30,994,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