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收到股东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房产”)的通知,2007年4月6日至2007年4月13日,格力房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10,455,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19,144,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公司于2007年4月10日第一次公告该公司减持情况,具体内容见公告2007-04)。
    格力房产在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本公司股份31,116,200股,2006年7月公司实施2005年分红方案以及代垫股份偿还后持有本公司股份55,522,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其中40,270,500股于2007年3月29日已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减持后格力房产尚持有本公司股份36,377,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其中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21,126,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