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28日在本公司召开。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共20人(其中股东13人)出席了大会, 代表 股份216,192,720股,占总股份的60.40%,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
    经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2000年度董事会报告》。(赞成216,192,720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
    二、《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赞成216,192,72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
    三、《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216,192,720股, 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
    四、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张王月 、 卜功桃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 见书财审报字(2001)第B-138号,我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254,870,113.60元,按10 %提取法定公积金25,487,011.36元,按5%提取公益金12,743,505.68元,余额 216 ,639,596.56元可供股东分配,按总股份35,79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息4元(含税 ), 共派息143,184,000.00元,尚余73,455,596.56元转入任意盈余公积金。
    (赞成216,173,92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反对18,800股, 占出席 股东代表股份的0.01%)
    以总股份35,796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
    (赞成216,192,72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