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于2006年2月28日召开的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作出了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业绩考核、股权激励以及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进行追加对价安排的特别承诺,现将该特别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2,815.91万元,较2005年度净利润增长了23.88%,超过了2006年度的目标利润值55,542.96万元,符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2006年度对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2006年度没有触发追加对价安排的条件,珠海格力集团公司不需追加对价。
    根据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安排,珠海格力集团公司将按照承诺向公司管理层出售1,069.5万股本公司股份(2006年7月11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规定向公司管理层出售的股份数量由713万股相应调整为1,069.5万股),每股股份的出售价格为3.87元(2006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具体实施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