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5月11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江洪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67,632,4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8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下列议案:
    1、《200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5年财务报告》
    3、《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509,616,750.86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3,580,226.65元)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0,358,022.67元,按5%提取公益金25,179,011.33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50,000,000元,以现有总股本53,69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息4.00元(含税),共派息214,776,000元,余额转入下年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53,69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
    5、《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6年续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76万元(含差旅费)。
    6、重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7、重新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重新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9、重新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10、选举董事候选人朱江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朱江洪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至2009年5月。
    11、选举董事候选人陈元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陈元和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至2009年5月。
    12、选举董事候选人董明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董明珠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至2009年5月。
    13、选举董事候选人鲁君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鲁君四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至2009年5月。
    14、选举董事候选人张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张凡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至2009年5月。
    15、选举董事候选人孙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孙蒋涛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至2009年5月。
    16、选举董事候选人李祖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李祖军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至2009年5月。
    17、选举董事候选人张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张新民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至2008年5月。
    18、选举董事候选人程秀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程秀生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任期至2008年5月。
    19、选举监事候选人石小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石小磊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任期至2009年5月。
    20、选举监事候选人程继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的议案
    大会选举程继红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任期至2009年5月。
    以上决议除第六项为特别决议外,其他决议均为普通决议。
    以上第十三项、第十四项与第二十项决议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7,604,9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27,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他项决议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67,632,4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春璞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