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原通知会议出席对象之(1)为:"截止2005年4月28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现更正为:"截止2006年4月28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所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