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5月12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2005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信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已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小华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议案: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关联方九江白鹿化纤有限公司申请2700万元流动资金银行续贷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情况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
    独立董事纪明、周志平、彭镇华等三人弃权,其理由如下:
    对国企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客观现实困难我们表示充分理解,公司进行此项担保,实属不得已而为之。但是,此项担保为违规担保。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