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三十 日在九江化学纤维厂俱乐部召开,股东及股东委托人共968人出席本次大会, 代表 公司股份总数的77.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大会经过股东选 举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委会主任张棠华代表公司筹委会所作的关于本公司筹建 工作的报告。
    二、通过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三、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章程。
    四、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张棠华、王宝栋、 石经强、孙永宁、曾楼根、侯克俭、聂鉴新
    五、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股东代表:鲍明达、林传洲、张育林、何振国
    职工代表:杨又余
    六、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的决议。
    七、由公司筹委会研究决定,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江西会计师事务所为股 份公司常年财务审计机构。
    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第一届董事会实施上述有关决议。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