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0 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棠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344406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010.24万股的67.19%,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了本次大会。大会以逐项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受让华星西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中国华力高科技创业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拟按评 估净资产值出资3780万元受让中国华力高科技创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华星西北汽车 贸易有限公司87.43%的股权。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同意以3100 万元的价格受让 上述股权。
    同意:134440678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 放 弃0股。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等批发零售。
    同意:134440678股,占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 放 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派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徐丽对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