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6月5日收到财政部驻江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07年6月5日下发的《财政机关财政检查通知书》(【2007】第264号),现将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会计法》和《财务部关于开展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办决定派检查组自2007年6月11日开始,对你单位2006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