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股票连续跌停,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本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及相关传闻,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了解,现说明如下:
    一、主要核实事项说明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文龙先生进行书面函询,回复如下:“本集团【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没有对相关资产进行整合、重组,进而对本公司进行重组的计划或意向,也没有将股权和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计划和安排以及其他定向增发等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1、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因此,截止2007 年6 月1 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没有与公司有关的情况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上述与公司有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偿债能力、重要交易、原材料价格、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业绩信息、产品价格、接受资助、重大报批事项。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本公司通过自查认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私下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漏非公开的重大信息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本公司通过自查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以及内幕交易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查阅。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