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26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 cninfo.com.cn)上,并于2007年3月27日公告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7年3月28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A股于2007年3月29日起恢复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 一、有限售条件 134,399,374 61.06 股份合计 134,395,200 67.16 的流通股合计 境内法人股 134,395,200 67.16 法人持股 134,395,200 61.06 二、流通股份合计 65,707,199 32.84 高管持股 4,174 0 二、无限售条件 社会公众股 65,703,999 32.84 85,710,867 38.94 的流通股合计 高管股 3,200 32.84 社会公众股 85,710,867 38.94 三、股份总数 200,102,399 100 三、股份总数 220,110,241 100.00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流通的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号 可流通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仁和集团承诺:所持 仁和(集团)发展 1 134,395,200 61.06 G+36个月 有的仁和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通过证券交易 注: G日指公司原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获得流通权的首日。 所挂牌交易出售或 转让
    三、备查文件
    (一)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二)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四)非流通股股东关于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协议书;
    (五)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函;
    (六)海通证券关于九江化学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
    (七)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九江化纤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八)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