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5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2006年11月16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发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中国证监会核准仁和集团本次控股权收购三者互为前提,若股东大会否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则临时股东会及相关股东会议将相应取消;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临时股东会及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亦不实施。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至2006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3日,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22日,25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上午9:30至12月25日下午3: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昌五湖大洒店(江西省南昌市湖滨南路99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06年12月19日和2006年12月2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2月18日,凡在2006年1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鉴于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15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4月28日起停牌。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本公司不存在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关于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资本的议案改革方案具体内容请参见2006年11月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上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此次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6570.72万股为基数,以截止2006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实际获得3.045股。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六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详见公司本日在《证券日报》上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六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或弃权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就均需按本次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6年12月21日-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2006年12月25日上午8:30-14: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地点:本次大会秘书处(江西省南昌市国贸广场A座2601室,电话:0791-649626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国贸广场A区2601室
    邮编:330002
    传真:0791-6496269
    4.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叶玉玲
    联系电话:0791-6496269
    电子邮箱:yyl68170@chinaacc.com
    五、参与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50 投票简称:九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50.00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关于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资本的议案,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关于资本公 50.00元 积定向转增资本的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ST九化的A股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价格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650 买入 50.00元 1股
    (2)如果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价格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650 买入 50.00元 2股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投票程序
    1、投票方法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工作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上午9:3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下午3:00。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了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2月19日-2006年12月2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12月25日上午9:00-12: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4、征集程序:详见《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9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深市挂牌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 数量说明 360650 九化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投票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九化投票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5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九江化纤”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650 买入 50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650 买入 50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___年___月___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附件:(本表复印有效)
    对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本公司/本人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12月2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江西宾馆召开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