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1月8日刊登后,公司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拜访投资者、召开投资者座谈会和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根据沟通和交流的结果,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鉴于公司股票已经暂停上市交易,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11月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上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摘要)》及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