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11月7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独立董事彭镇华先生因事出差未参加表决,实际收到8名董事书面签署的会议决议文本,符合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拟采取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形式作为对价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截至2006年9月30日的资本公积金和总股本为基础,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0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20,112,640股,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为134,395,200股,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变更为85,717,440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变更为13.04股。
    同时,由于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另行通知)合并举行,并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与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合并为一项议案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11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