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就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经初步测算公司2005年度亏损(三季度已预告),如果公司2005年度亏损,本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将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6年4月29日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如果公司2006年度报告仍然亏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792-8315675或0792-8316578 传真:0792-8316565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元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