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9日以通信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余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决议:
    1、 会议审议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度报告》
    2、 会议审议了《关于彭镇华先生本人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彭镇华先生辞职的议案,本议案须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一名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彭镇华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谢意!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