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跌幅限制,公司董事会做出发布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经咨询本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后郑重声明: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