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在制作2004年度报告过程中,对子公司工作进行了自查,发现存在以下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金德阀门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为沈阳金德塑胶管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担保责任已于2005年1月28彻底解除。
    二、被担保人情况
    沈阳金德塑胶管业有限公司是中美合资的大型生产企业,成立于2001年7月31日,由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美国国际实业发展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75万美元,出资比例为75%;美国国际实业发展集团公司出资225万美元,出资比例为25%。合营期限为30年。注册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237-68号,法定代表人:郑勃,经营范围:新型铝塑复合压力管、铝塑复合管管件及工具、工业用胶、粘合剂、塑料用品制造。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通过自查知道上述担保事项时,子公司已经将此担保责任于2005年1月28解除,未给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损失和危害。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告涉及的5000万元担保事项未按正常程序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对子公司对外担保项目的监管和审批程序,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公告日止,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金德阀门有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德阀门有限公司担保55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250万元,占本公司2004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96%)外,亦无其他担保事项。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