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 年10 月22 日在广东省茂名市官渡村路南8号茂名石化公司官渡村一楼会议室,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 名,已辞职董事3 名,实际董事人数6 名。本次会议实到董事5 名,董事孙晶磊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姚志方先生代为表决。参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姚志方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与会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重庆索特股份有限公司30 万吨/年真空制盐资产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为生产经营和满足作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资产、业务独立性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于2004 年8 月13 日以拍卖的方式取得重庆索特股份有限公司30 万吨/年真空制盐的整体资产,成交价款为人民币9000 万元整,本次收购资产的行为已经索特盐化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2004 年9 月,该资产已全部移交。
    三、关于对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特盐化”)的控制,以及补充索特盐化60 万吨/年真空制盐及其配套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继续对索特盐化增资,具体安排如下:
    1、增资时间。鉴于《公司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两次增资之间应至少间隔12 个月,本次增资应于2005 年3 月15 日以后实施。
    2、增资额。公司对索特盐化增资人民币3000 万元,具体折股比例以索特盐化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3、本议案自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