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跃公司”)通知,2003年3月17日,泰跃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伍仟叁佰万壹仟柒佰捌拾陆(53,001,786)股法人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29%(泰跃公司持有本公司捌仟伍佰肆拾捌万陆仟柒佰伍拾壹股法人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5%)质押给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以下简称“职工互助会”),2003年6月12日,泰跃公司与职工互助会解除了上述股权质押。
    2003年6月13日,泰跃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捌仟伍佰肆拾捌万陆仟柒佰伍拾壹(85,486,751)股法人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茂名办事处,质押期限自2003年6月13日至质押参与双方共同申请解冻时止。
    上述解除质押以及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