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于2002年11月25日与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跃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85,486,7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0%)转让给泰跃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股权转让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跃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85,486,7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0%,泰跃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每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0元,总价款为贰亿捌仟贰佰壹拾万陆仟贰佰柒拾捌圆叁角。
    二、 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一楼六层
    (三)法定代表人:刘军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五)成立日期:1995年7月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
    三、 受让方泰跃公司与转让方互助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受让方泰跃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起六个月内没有对本公司的重组计划。
    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互助会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0,625,9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7%,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