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刊登《关于第三大股东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和转让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及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伟业)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及有关股改承诺函,现对本公司于2007年1月19日公告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信信托同意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同意承担受让股份所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
    二、执行对价安排情况
    1.原说明书中执行对价安排情况为:
执行对价安排的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 执行对价安排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3,359,331 29.50% 22,864,394 110,494,937 24.44%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80,452,710 17.80% 13,793,579 66,659,131 14.75% 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77,204,956 17.08% 13,540,492 63,664,464 14.08% 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 4,712,189 1.04% 807,903 3,904,286 0.86% 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 1,771,591 0.39% 0 1,771,591 0.39% 合计 297,500,777 65.81% 51,006,368 246,494,409 54.53%
    注:职工互助会的对价安排由裕丰伟业先行垫付。
    2.目前裕丰伟业与中信信托的股权转让工作正在办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及相关过户手续:
    (1)若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上述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则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调整为:
执行对价安排的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 执行对价安排后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3,359,331 29.50% 22,864,394 110,494,937 24.44%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80,452,710 17.80% 13,793,579 66,659,131 14.75% 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 72,859,956 16.12% 12,795,544 60,064,412 13.29% 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 4,712,189 1.04% 807,903 3,904,286 0.86%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345,000 0.96% 744,948 3,600,052 0.80% 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 1,771,591 0.39% 0 1,771,591 0.39% 合计 297,500,777 65.81% 51,006,368 246,494,409 54.53%
    注:职工互助会的对价安排由裕丰伟业先行垫付。
    (2)若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上述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尚未完成,则裕丰伟业将代中信信托先予履行本次转让股份所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