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2月21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姚志方。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36人、代表股份180,453,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92%。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流通股股东(代理人)233人、代表股份18,083,74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1.7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向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76.65%股份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180,45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18,083,7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4.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北京泰跃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关于公司向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重庆索特能源有限公司50%出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180,45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18,083,7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4.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北京泰跃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市华宏服务公司向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北京茂化实华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出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同意180,45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流通股股东同意18,083,74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有(代理)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4.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北京泰跃未出席本次会议。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德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